国家税务总局于4月21日公布了一起网络主播管理机构伙同不法中介虚开、偷税、骗补的重大案件。广东惠州高赋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通过设立空壳企业虚开发票1196份,价税合计2.26亿元,为700余名主播偷逃个人所得税3200余万元,公司少缴各项税费合计约2100万元。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已依法对该公司进行了处罚。
这家公司是一家网络主播管理机构,即所谓的“MCN机构”,在直播平台和网络主播之间扮演重要角色。该公司涉嫌逃避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,策划帮助旗下主播偷逃税款,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,并与不法中介机构合作骗取地方奖补等行为,严重扰乱了税收征管秩序,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