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退市不影响维权
首航高科于1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。公司也因各种原因已经在2024年8月26日摘牌退市,虽已退市许久,但公司主体仍然在运转,不影响索赔。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已代理多位投资者索赔案件,目前在等待法院安排。
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退市公司,必须要一追到底;对重大违法退市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、实控人、董监高,更要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,弥补非公平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伤害。
二、具体违规事实
据事先告知书中披露,该公司存在两方面的违规事实;其一未按规定披露使用募集资金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事项。公司相关定期报告和《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》未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,存在虚假记载。其二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导致的关联交易。
2019年至2020年,首航高科及其子公司通过直接划转、以预付货款名义间接划转的形式,向控股股东提供资金,用于归还贷款等用途。其中,通过直接划转的形式向控股股东提供资金6亿元;以预付货款的名义向供应商转出资金790,389,800元供控股股东使用。
上述行为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。对于上述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导致的关联交易,公司既未及时披露,也未在2019年年度报告、2020年半年度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,存在重大遗漏。基于上述内容,证监会拟对公司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,并处以300万元罚款,相关责任人也同样被罚。
(本文由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供稿,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。刘鹏律师,专注证券维权19年,自2006年执业以来,成功为中青宝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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